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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3-18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制定的信息安全条例。

二、上网用户必须严格遵循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三、提供的上网信息,必须经过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审核后方可上网,并及时予以登记。

四、用户必须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信息安全检查。

五、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BBS、聊天室等交互式栏目信息发布的审核、网络运行日志的管理、并将系统运行日志完整保存3个月以上,以备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六、加强网络信息的检测,定期检查安全情况。检测计算机是否感染病毒并及时清除,同时应配合网络管理员对各开通服务器的系统日志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汇报与处理。

七、对网络上的有害信息及时控制并删除。严防非法用户侵入我方网络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应及时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如及时清除有害的传播途径、关闭相应的服务器等,同时要保护好相关的日志等数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出现有关网络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及时处理并作日志。

九、加强对用户数据的管理,发现异常用户,及时处理并上报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备案。

十、定期组织网络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学习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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