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媒体课程的定义及审批
多媒体教学是一种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它结合了包括图形、动画、图像和文字等视觉媒体和包括语言、立体声响和音乐等听觉媒体的优点,能够产生令人印象深刻的视听效果。多媒体课程就是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课堂教学活动的课程。科学合理地开展多媒体教学对提高教学质量具有良好的作用。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开发多媒体教学课件并利用多媒体设备进行教学。
(1)凡需要开设多媒体课程的教师应在接到教学任务通知书两周内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多媒体课程开设申请表,同时提供拟使用的课件;
(2)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所申请开设的多媒体课程进行评审,以确定该课程进行多媒体教学的必要性;
(3)经学校审核批准开设的多媒体课程由教务处安排教学;
(4)已经学校批准采用多媒体教学的课程,今后开课时无须再审批。
(5)未经审批的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如确实需要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需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表(附件2),经教务处批准后安排使用。
我校多媒体教室的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以及教师的培训由学校网络中心多媒体教学部承担。其主要职责是:
(4)负责多媒体教室计算机中常用操作软件的安装与维护;
(5)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排除设备的软、硬件故障,保证多媒体设备的良好状态。如确因设备损坏无法现场解决的,有责任迅速给有关部门报告,争取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设备的使用;
(1)对申请开设多媒体课程的教师进行培训,保证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正确使用。一般情况下每学期至少培训一次;
(2)多媒体教室的软、硬件设施更新或调整后,应及时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1.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前,应向网络中心多媒体教学部提交教务处下达的教学计划,临时使用(无教学计划)多媒体教学设备,需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单,经教务处批准方可使用。多媒体教室和使用时间一旦确定,没特殊理由一律不许调课,确实需调课的必须经教务处长批准并把调课单送到主控室方能生效。
2.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教师,要先接受多媒体设备使用的培训,熟练掌握多媒体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后并取得使用合格证方能使用多媒体进行授课。
3.多媒体教学系统价格昂贵,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多媒体设备使用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多媒体设备使用操作步骤》在培训时发给教师,多媒体教室的机柜里也有,请随时浏览)。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断电并及时通知管理人员(教16楼3层主控室,电话:6961886 )。使用者不得擅自移动、拆卸或随意调整任何设备;不得擅自拔插仪器设备连接线缆;不得将仪器设备带出教室。
4.投影机灯泡寿命有限,且价格昂贵。上课期间不得频繁开关投影机,如确实需要关机,再开机时须间隔20分钟。
5.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操作系统;不得安装和从网上下载与其教学无关的软件和内容;严禁利用网络上传与教学无关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6.因教学需求,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或课件的教师,须向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安装。
7.严禁在课堂上播放与教学内容无关的影视节目;严禁委托他人特别是学生代为操作使用;严禁使用者在设备运行期间离开教学现场。
8.使用者应当爱护所有多媒体设施,做到轻拿轻放。为了使用者和设备的安全,控制柜内严禁放置饮料、食品和其它杂物;严禁在多媒体教室内吸烟;严禁将碎屑物等抛洒入操作台;严禁任何人扒、撬、踏、坐操作台。
9.下课时将计算机退出关闭,按《多媒体设备使用操作步骤》关闭总电源,合上机柜盖方可离去。
10.由于使用人员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要根据规定照价赔偿。
1.学生在多媒体教室上课或自习时要爱护多媒体教室设施,损坏多媒体教学设备要照价赔偿。
2.课间或课后,不得在控制柜上使用各种设备或更改系统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