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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站群系统管理办法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2-24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网站群系统管理,充分发挥网站群在教学、科研、管理、党建、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内的各学院和职能部门均可申请在太原科技大学网站群系统(以下简称“网站群系统”)上建设本单位网站,也可申请将原有二级网站迁移至网站群系统上。

第三条 各单位二级网站设置领导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领导责任人为二级网站的第一安全负责人。领导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把信息内容安全关,保证二级网站的信息内容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网站群系统中二级网站建设的程序和要求:

(一)建设单位要对二级网站的主要信息内容和开设栏目进行认真规划,并明确二级网站的领导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制定严格的信息内容审核制度;

(二)填写《太原科技大学二级网站开通申请表》以及 《太原科技大学网站信息安全责任书》;

(三)二级网站的技术责任人必须参加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的技术培训;

(四)与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沟通需求后,由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提供建站平台;

(五)如二级网站有超过网站群系统现有功能模块的需求,自行负责开发制作。

第五条 二级网站迁移至网站群系统的程序和要求:

(一)迁移网站的部门须明确二级网站的领导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制定严格的信息内容审核制度;

(二)填写《太原科技大学二级网站开通申请表》;

(三)二级网站的技术责任人必须参加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的技术培训;

(四)超过网站群系统现有功能模块的自定义模块,自行负责开发制作。

第六条 各部门应妥善保管好二级网站维护的账号和密码,如果因用户账号和密码过于简单或泄露,造成二级网站或整个站群系统受攻击、栏目遭破坏、信息丢失、不良信息被发布等,或因没有及时进行信息安全监控,二级网站的不良信息造成较大影响等重大事故,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如二级网站的技术责任人及相关管理员发生变更,需填写《太原科技大学网站信息安全责任书》提交至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并及时更换用户账号及管理密码。

第七条 创建单位有义务对自己维护的二级网站作周期性异机备份,以防信息丢失; 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也将作定期备份,但不保证所备份的文件内容是最新版本。

第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太原科技大学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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